已經(jīng)實施61年的鐵路強制保險將從明年1月1日起取消,這意味著乘客不再被強制購買票價2%的“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同時,鐵路運輸企業(yè)對旅客人身傷害的賠償責任也不再限定為最高15萬元。
《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制定于1951年,曾在1992年進行了修訂,條例規(guī)定所有鐵路旅客都要投保意外傷害險,保險費為基本票價的2%,包含在火車票價內,而保額則不論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均為2萬元。
16日中國政府網(wǎng)公布的國務院第628號令,明確從明年元旦起廢止《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
同時,628號國務院令還規(guī)定刪去《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三條。刪除這一條文意味著鐵路旅客一旦發(fā)生人身傷亡,可獲得的賠償金額不再只有15萬元的上限,每名鐵路旅客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金額也不再只有2000元的上限。這一規(guī)定也將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上述兩條例的修改和廢除意味著,坐火車遭到人身傷害,最高可獲賠的額度將不再是17.2萬元(15萬元鐵路運輸企業(yè)人身傷亡賠償+2000元行李損失賠償+2萬元意外傷害保險理賠)。
最新政策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廣應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的通知
-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
- 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印發(fā)《北京市加快國四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促進更新輕型新能源貨車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jiān)管總局 中國證監(jiān)會 國家外匯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質量發(fā)展的意見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發(fā) 《關于加力支持大規(guī)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